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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属权有哪些内容,亲属权的特点
来源:法务网  时间:2023-08-05 16:47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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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
亲属权有哪些内容

亲属权的内容在不同的主体之间有所差异:


(资料图片)

1.父母与子女之间

父母有抚养权;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权;父母子女间互有行为能力宣告、失踪宣告和死亡宣告申请权。

2.祖父母与孙子女、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

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对于丧失亲权保护的未成年子女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有抚养、教育权;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、外孙子女,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有赡养权;互有继承权。

3.兄弟姐妹之间

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抚养教育权;互有继承权、行为能力宣告、失踪宣告和死亡的申请权,以及一方失踪后的财产代管权。

二、

亲属权的特点

亲属权有如下特点:

1.亲属权仅在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人之间存在,在亲属关系发生时发生,在亲属关系消灭时消灭。

2.亲属权也具有专属性,在归属上和行使上都具专属性,不得转让,不得处分,不得由他人代行,一般也不得抛弃,但是找法网提醒您,继承权可以抛弃。

3.亲属权具有义务性。亲属权里被保护的利益不是权利人单方面的利益,不是只为权利人个人而存在的,而是为包括权利人自己在内的一定的亲属团体而存在的。这种义务性在一些国家的民法中多以明文规定,即使没有明文规定时,亲属权在性质上也具有义务性。

三、

亲属权是亲权吗

亲属权不是亲权,二者之间存在如下区别:

1.权利主体不同。亲权的主体只能是父母,亲属权的主体是除父母之外的更广泛的亲属。

2.权利主体的相对人不同。亲权权利主体的相对人只能是未成年子女;亲属权权利主体的相对人是包括子女之内的更广泛的人。

3.权利内容不同。亲权的内容中包含了广泛的教养权;而亲属权的主要内容是亲属间的扶养、抚养和赡养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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